| 恒源集团(第二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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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托计划全称 |
恒源集团西岔沟煤矿股权收益权转让暨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(第二期) |
| 受托人 |
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|
| 产品类型 |
权益投资信托 |
投资领域 |
其他 |
| 受益类型 |
-- |
是否保本 |
-- |
| 推介起始日 |
2012-2-16 0:00:00 |
推介终止日 |
2012-3-20 0:00:00 |
| 资金运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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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托增级方式 |
(1)恒源集团以其拥有的府谷县新民镇西岔沟煤矿有限公司99.33%的股权、府谷县恒源机制兰炭有限公司100%股权及府谷县恒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%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。
(2)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(集团)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
(3)恒源集团的法人代表王乃荣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
(4)设定提前偿还本金条款:信托计划各期成立之日起满11个月、12个月之日分别向该期之受益人提前偿还部分信托本金,计算方法如下:该受益人认购的该期信托单位总额÷该期募集的信托单位总额×该期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(以亿元为单位)÷4亿元×1000万元;信托计划各期成立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向该期之受益人提前偿还部分信托本金,计算方法如下:该受益人认购的该期信托单位总额÷该期募集的信托单位总额×该期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(以亿元为单位)÷4亿元×2000万元。
(5)设立资金归集期:信托计划到期前1个月,企业应提前归集融资本金的10%;信托计划到期前15天,企业应累计归集融资本金的20%;信托计划到期前10天,企业应累计归集融资本金的30%;信托计划到期前5天,企业应累计归集融资本金的60%。 |
| 存续期(年) |
2 |
| 成立日期 |
2012-2-21 0:00:00 |
| 预期年化收益率 |
10.5% |
终止日期 |
2014-2-21 0:00:00 |
| 资金托管费率 |
-- |
| 预计年收益率说明 |
A类投资者:人民币100万元(含)—300万元(不含),预期投资收益率为【10.5】%/年;
B类投资者:人民币300万元(含)—800万元(不含),预期投资收益率为【11.5 】%/年;
C类投资者:人民币800万(含)以上,预期投资收益率为【12】%/年;
D类投资者定向机构发行。 |
| 实际年化收益率 |
% |
| 实际年收益率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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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预计发行规模(万) |
20000 |
实际发行规模(万) |
11200 |
| 最低认购资金(万) |
100 |
| 认购资金递增说明 |
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|
| 融资模式一级分类 |
其他 |
行业一级分类 |
其他 |
| 其他相关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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